德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所属分类: 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和宿舍安全员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兼职宿舍安全员),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定期向宿管办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打架、传看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学生公寓,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宿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宿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玩游戏,否则,没收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安排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物品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自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携带。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蚊香、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撤离公寓,保持道路畅通,不推搡踩踏、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宿管员和值班安保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有序疏散。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7、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8、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每天两次有效开窗通风。积极做好预防肺结核、流行性感冒和其它传染病的发生。

19、如果住宿学生发生疑似传染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应立即告诉宿管员,由宿管员上报学校主管领导,由学校或防疫单位研判后再做处理。在此期间,学生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传染的可能;如果发生确诊传染病例,学生和宿管人员应听从防疫部门的安排,做好人员的筛查和宿舍的消杀工作。

20、楼层宿管老师会定期使用1:99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用专用的抹布拖布针对房间门把手、走廊地面及公共设施进行擦拭、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学校定期组织宿管员和学生举行消防和疏散演练。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放个人物品,不得阻碍楼道、楼梯的正常通行。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进行科学扑救并,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踩踏、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宿管办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宿管老师和学生班主任作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和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宿管老师必须每天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政教处,发现问题及时和政教处沟通。

2、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3、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4、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刷脸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5、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6、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班主任和宿管老师、政教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7、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德州一中政教处、公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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