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一中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创建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所属分类: 安全制度

  

1.学校安全工领导小组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6.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8.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9.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0.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2.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3.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5.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16.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10.30.60) 

17.楼层疏散引导员职责

1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9.防火检查

20.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21.消防安全管理示意图

22.消防档案建设

23.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4.灭火器配备、疏散设施设置

25.火灾隐患处理

26.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内容、方法及合格要点

 

 


德州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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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各处室、年级:

经研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予公布:

  长:王志祥

副组长:张志军 泊立勇  张甲卫  姜兵  石发建

  员:苏海龙、沙志强、刘保欣、常迪、郝亮、刘登博、纪红彬、张超、张兰菊、李文静、张素梅、张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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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


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奖惩。

二、加强学校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力度,明确落实职责,建立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检查、总结、评比等制度。

三、实行领导干部夜间值班(带班)制度,明确责任,严格交接班。

四、加强要害部位消防安全保卫,健全制度,定期按操作规程修理灭火器。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和突发性事件。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应当通过广播、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学校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学校各年级、处室对所属范围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年级、处室主任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学校督导组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防火督导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督导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对我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

8.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9.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10.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1.在学校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五、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六、安全科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因维护、维修和其他问题必须停用消防设施的,要做好防范措施,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学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吸烟。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十、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2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六、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学校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二、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把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形成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三、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

 

 

 

 

 


十三、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十四、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十五、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六、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10.30.60应急处置程序)

 

一、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室报警,消防值班室人员要在10秒内确定报警位置,使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就近人员到达现场核实。30秒内到场查看,并反馈消防控制室,确认火情,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同时做到:

1.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

2.利用灭火器、消火栓,实施灭火扑救

3.通讯联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值班室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60秒内必须同时做到:

1.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组织扑救或疏散人员

2.拨打“119”电话报警。

三、第二梯队人员接到值班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

1.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

2.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

3.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十七、楼层疏散引导员职责

 

1.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人员的疏散逃生。

2.熟悉本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掌握疏散顺序。

3.每日检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4.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熟悉掌握通道位置及走向,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从就近疏散出口逃生。

 

 

 

 

 


十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单位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九、防火检查制度

 

学校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适龄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灭火演练等活动

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

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经常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不少于一次;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二十一、消防安全管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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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消防档案建设制度

 

一、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二十三、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预防学校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文件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祥

副组长:石发建

通讯联络组:张玉海

安全防护救护疏散引导组:刘保欣、郝亮、刘登博、纪红彬、张甲卫

灭火行动组:张玉海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灾情结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3.各组成员主要责任:

1)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迅速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场地;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络及报告工作;联络结束负责拉警戒线,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以及负责重要物资的看守或转移工作。。

2)安全防护救护疏散引导组主要职责:

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了解火的走势;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当某处发生火灾时,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引导相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清楚逃生路线,救护路线;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救护车、其他车辆、医院送救。

3)灭火行动组主要职责:

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了解电铺设的线路;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清楚逃生路线。按要求,利用相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补救。

二、预警工作

1.加强广大教职员工宣传教育,做好教师、学生、家长消防知识普及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按预案落实各项人员、物资、道路等情况,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4.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危险活动。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6.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7.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演练、演习。

三、火警应急行动预案

(一)发现火警立即通知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并通知学校领导。由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挥。

(二)火警发生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火灾后的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护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待命。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学校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2.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四、灭火器配备、疏散设施设置

 

一、学校灭火器配备标准

(一)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每具灭火器不小于4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25m

(二)食堂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每具灭火器不小于4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25m

(三)图书馆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每具灭火器不小于4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15m

(四)微机室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具灭火器不小于2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25m

(五)实验室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具干粉灭火器不小于4Kg,每具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小于2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25m

(六)配电室灭火器配备标准

需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具灭火器不小于2Kg,每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灭火器,每组保护半径不大于25m

二、学校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设置标准

(一)消防应急照明灯

1.设置场所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3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疏散走道。

2.设置位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3.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应保证教职员工、学生的视觉连续性。

(二)疏散指示标志

1.设置场所

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设置位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3.设置要求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的工作,它是每位职工、学生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防火安全、人人有责、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这就是说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从校级领导下至教研室、班级、班组等基层单位、按层层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组织以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由保卫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规模、专业等情况,学校保卫处配备24名专职火干部。

学校的消防安全要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学校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再到各科、室、班级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使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使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措施得以顺畅的贯彻落实,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反馈。

学校还要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义务消防队,并在保卫处指导下,进行经常性的训练和演习。

(二)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加强管理。针对学校人员多、精密仪器多等特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首先根据部位防火实际,如人员聚集;贵重物品集中;发生火灾影响大、损失大;火险隐患多等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防火责任人,岗、部位防火负责人,建立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规范管理。其次是保障人员聚集场所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标志明显,严禁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三是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登记注册,加强危险品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工作;四是对学校举办的集会、晚会等大型活动,必须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经检查合格方可举办;五是配齐各部位灭火设备,要求职工会使用、会灭火。

学校的重点防火部位有教室、电教中心与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及图书馆、学生宿舍等。这里主要介绍教室、电教中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

1.教室:教室是学校的教学场所。教室内人员集中,可十几人、几十人,至几百人同时上课。其中大型教室一般建成阶梯式座位,并在座位上附有写字台板,疏散不易,更应注意消防安全。

1)教室的耐火等级。其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如因条件所限,是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一层。

2)应有防火间距。教学楼离甲、乙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库房以及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

3)易燃易爆物品不宜在教室内放。课堂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用完后应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内存放。

4)应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不应有门槛,并向疏散方向开启;教学楼超过五层时,应设置封闭式楼梯问。

2.电教中心:电教中心主要是利用录音、电视、电影等教学工具,进行大范围教学活动的建筑和设施。一般由电视演播室、控制室、电影放映室、播放室等组成。电教中心的重点防火部位是演播室、电影放映室等,特别是演播室。

演播室的内部装修对收音效果要求较高,目前国内能满足收音效果要求的材料,大多数是燃烧体和难燃烧体材料,有的甚至用纤维布条等作为内装修夹层的填实材料。室内一般铺有地毯,形成了封闭的可燃或难燃的内部空间。加之,演播室装有大量的碘钨灯和聚光灯等电气设备,起火因素很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其防火安全工作。

1)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有引燃可燃物的危险。因此,灯具的前方应当距离可燃物不小于1米;侧后方应当距离可燃物不小于50厘米,或在它们之间用石棉板等材料隔开。同时在灯具的下面要设金属网以防止灯具破碎时,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电线要有套管。电源线在吊顶内通过时,应穿管敷设。活动灯具应用橡磁电缆线。灯头线靠灯具30厘米或采取其他隔热保护措施。

3)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应在演播室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4)在地毯里应加装钢丝网接地,以导除静电。

3.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人员较集中,如果疏于消防管理,出现用电炉,乱拉电线,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明火照明看书等现象,极易引起火灾。其消防管理措施主要是:

1)加强对大学生的消防知识普及教育;

2)健全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4)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5)保持通道畅通等。

(三)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火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若想确保学校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警钟常鸣、加强防火检查、巡视,通过检查,能够及时掌握学校各部位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岗位人员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指示、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重点防火部位人员及制度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及时制止违章,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实达到防范胜于救灾之目的。防火检查要遵循自检自查与学校及上级消防安全机关检查相结合;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注重检查实效,发现火险隐患,学校必须组织力量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之前,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看护。防火检查要仔细,隐患整改要彻底,不留尾巴、不留死角。

(四)加大资金投入,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学校楼舍集中,特别是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部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人员聚集时,安全出口设专人看护,不准上锁,确保应急时及时疏散人员。

加强学校防火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员工自发、自觉地做好防火工作,才能确保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二十五、火灾隐患处理

 

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热蔓延的;

(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部门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整改:

(一)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灶具。

(三)违反规定吸烟、乱仍烟头、火柴;

(四)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

(五)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

(七)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八)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

(九)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十一)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

(十二)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

(十三)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四、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整改的人力和经费资源;

五、批准的整改方案和时限,由消防归口管理部门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

六、存在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是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巡查看护等相关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七、整改完毕后,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收到报告或整改期限届满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出的《责任限期改正通知单》予以复查,填发《复查结果通知单》报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并送达相关整改部门。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主动整改火灾隐患。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检查下属单位情况、存在的火灾隐患、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导下属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定时限整改。对于本单位不知如何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邀请消防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对于消防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应当及时确定整改火灾隐患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并在隐患消除之前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应当自行停产停业。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部门;不能在规定时间整改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提出延期整改的申请,说明理由和整改期间保证消防安全的措施。


二十六、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内容、方法及合格要点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合格要求

 

1

消防行政许可及验收备案

学校、幼儿园新、改、扩建和室内装修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消防法》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设在校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查看纸质文书。

有纸质法律文书视为合格。


2

消防组织、制度建设

1.按照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看纸质文件。

有纸质文件视为合格。


2.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消火栓扳手、消防斧等灭火救援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查看纸质文件和现场核查。

有纸质文件和器材社为合格。


3.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考评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查看纸质记录和核查。

有纸质文件和现场核一致为合格。


4.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查看纸质记录。

有纸质记录为合格


3

消防设施器材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管理责任。

1.灭火器。选型准确且配置数量充足,并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查看灭火器的选型;查看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保险机构、喷头或阀嘴、喷射枪等组件,压力指示器和灭火器的生产日期。

灭火器选型符合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组件完好,压力指针位于绿**域,生产日期处于有效期内。


2.室内消火栓。要做到醒目无遮挡。箱内应当设置管理责任标牌和定期检查记录卡,明确巡查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查看箱内组件。

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

3.自动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要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且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现场检查自动消防设施。

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为合格。

4.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整好用,不应被埋压、圈占和遮挡。

查看消防车道的管理。

任选一个室外消火栓,检查出水情况。

任选一个水泵接合器,检查供水范围。

 

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车道未堵塞占用,周围未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室外消火栓不应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消火栓出水正常。

水泵接合器不应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5.防火门。按要求设置的防火门必须保持完整好用。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

将常闭式防火门从任意一侧手动开启至最大开度之后放开,观察防火门的动作状态。

常闭式防火门自行关闭;常开式防火门联动关闭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

消防安全疏散

1.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室等儿童活动场所,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并不得锁闭、封堵。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查看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通行情况。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现象,未安装栅栏门、卷帘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具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2.学校、幼儿园宿舍的门窗上不得设置可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已经设置的必须拆除。

现场检查。

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栅栏,当必须设置时,设有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3.学校、幼儿园宿舍在使用期间,疏散通道、疏散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锁闭。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紧急情况下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

现场检查

无以上问题合格。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数量、位置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好用。

断开非消防用电,查看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启动情况; 选择任意位置,查看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等。

应急照明灯正常启动 ;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正确、位置醒目、无损坏、无遮挡;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观察者在任意位置都应明显看到疏散指示标志。

5

防火检查巡查

1.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保人员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

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2.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每天检查一次防火巡查人员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将人员集中的图书室、餐厅、试验室及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和禁烟、禁火标志,实施重点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标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查看纸质资料,现场核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7

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1.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应当培训的人员、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为每一名教职员工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情况,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接受消防培训。

查看纸质资料,现场核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2.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人员培训一次。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3.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要在校区、公共部位或显要位置利用消防标语、展板、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书画比赛以及每年的安全月和“119”消防日宣传等活动,开展消防宣传。学生校舍、试验室、计算机房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4.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实地演练。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8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现场提问与操作相结合。

人员是否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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