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讯(82期)》(老校区)教学督导室——没有惩戒的教育真的是好教育么?
创建时间:2017年07月05日
所属分类: 教学教研

    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免受伤害,我国教育等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的措施,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允许教师体罚学生等等。这些措施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却也带来了诸多的弊端。近年来,关于因教师管教学生被家长上告教育部门,被家长殴打,甚至被学生殴打的报道不绝于耳。事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甚至教师受到的伤害更大些。以至于,现在很多教师宁愿明哲保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愿过于严格地管理学生。当学生犯了错误时,惩戒学生更是不敢,唯恐惹祸上身。


    作为一名一线的年轻教师兼班主任,我有时觉得很迷茫,当面对屡次犯错的学生时,我们现在是否仅仅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管理约束学生?下面,我就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个案例谈谈自己的感受。


    2016年12月的一个周六,考试期间我发现小王在偷偷玩手机,这已经是该生第三次因手机问题违反校规校纪了。前两次因带手机违纪惩罚均未收到应有的效果,这次我决定让小王自己选择付出何等代价才可以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小王说,只要不停他的课,能让他学习,任何处罚他都能接受。于是,我让小王接受白天站着听课两周的处罚,小王对这种处罚措施也欣然接受。不过,偶然一次我巡视教室时,发现小王径自坐下在那听课。于是,我火火地把他喊出来,问他:“谁让你坐下的?”谁知,小王答道:“我觉得自己已经快站了两周了,提前坐下也无伤大雅。”听了这话,我更怒不可遏,说道:“无伤大雅?那你直接多站一周吧!”其实,在让小王罚站之前,我就担心该生无法坚持到最后,因为有前车之鉴。当时,我与该生家长表达类似担忧时,我们当时协商:只要小王无法坚持到最后,必须加大惩罚,以儆效尤!不过,当小王听说再加罚一周时,立即和我急了,觉得自己受罚太重,三言两语我们师生两个激烈争吵起来。此时正好是学生下课的时间,周围其他班级学生都过来围观,小王显得更起劲了。还好,此时周老师过来解围。我把小王喊到了办公室,谁知道人越多,该生反而更加放肆,眼看势头不对劲,周围有同事以开会为由把我支开了。我在想:如果继续和小王争吵下去,我可能会受到人身攻击!等开完会,我认为彼此都冷静下来了,准备找小王再好好谈谈时,他却自己回班内上课去了,理由是自己还想好好学习。感觉沟通无果,没有办法,只能把孩子的家长喊来,一是让其家长把手机拿走;二是,聊聊最近该生的状况。结果,家长来了之后,小王态度非但没有丝毫改观,既埋怨我不该让家长过来,还对我说了很多让人非常伤心的话语,比如“我可以尊重自己的父母,我凭什么尊重你?”,“我没有必要感恩班主任,因为这是你的工作!”等等,气的其家长都想过去抽打孩子。当时,我再三进行了劝阻。此时,年级张主任恰好碰上,及时和该生及家长分别单独进行了交流,当晚的事情才算勉强过去。过后,张主任对于我的做法进行了严厉批评,认为我对于学生的处罚过于严重,处理学生的问题也有些简单粗暴,没有与学生及家长做到良好的沟通。     


    后来,级部孙老师,邻班周老师及素梅老师都就该事和我进行了交流,在此事上给予了我很多的建议和指点。对于几位老师给予我的帮助我常的感激!


    冷静下来之后,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之后我及时撤销了对小王的惩罚,然后和家长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说明了自己在处理此事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在整件事件中,我认为自己主要在以下几点没有做好:一,没有在学生犯错时压住自己的怒火,仅仅是想以暴制暴的方式快速解决问题,结果学生越压反弹越强,最后弄巧成拙,事情差点到了无法收场的地步!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能因学生再次犯错随意加大对于学生的处罚。三,不到最后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惊动家长,这可能也是学生比较介意的地方。


    本来,我认为此事很快便过去了,让我比较郁闷的地方在于,小王经过此事后在课堂上的表现非但没有明显起色,反而好像更加助长了自己的嚣张气焰。当我上课不点名批评某些同学爱睡觉,经常犯困时,小王满脸怒气地瞪着我,我甚至从该生眼中都能感觉到杀气!我都不知道这样的学生是否还该管束或者以什么样的方式惩戒更为合适?假如,从第三次带手机就执行更为严厉的惩罚,事情是否是另一种局面?然而,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过后班内接二连三又出现了两三例带手机违纪的学生,并且也暗示我说,反正带手机违纪也就是在班内罚站而已,基本无伤大雅!听了这话,我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可是我又感觉有些无奈,因为对于学生,我始终也不敢处罚的过于严重,现在也怕最终引火上身。按理说,在学校早恋、打架、带手机应是我们学校的几大不能触及的高压线,但是个人感觉从德育成长记录上来看,因以上几点违纪接受的处罚措施还是太轻了,所以现在很多学生违纪时变得越来越有恃无恐!去年3月份,河北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当然我们没必要因学生违纪一次,不给学生改过的机会。但是,当针对重大违纪事件时,我们也要制定合理严格的惩罚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最近,在网上读了一篇关于复旦教授 “不能再对孩子让步” 的演讲,的确发人深省,建议所有老师及家长都应该好好阅读一下。里面提到对于一个孩子的教育,必须有惩戒,甚至是严厉的惩戒,尤其是面对独生子女的一代。当然,或许有些语言过于危言耸听,但有些例子我们却应该好好借鉴一下。比如,都说国外发达国家教育好,像英国,英国议院通过了一条法规,大意是“允许教师在历经劝告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身体接触在内的必要手段,迫使不遵守纪律的学生遵守纪律。”说白了,就是可以适当地揍。大家都说新加坡的教育好,新加坡的中小学教室后面墙上,不是经常悬着一把戒尺吗?据说,孩子表现不好,按规定打三下,只许打手心,不许打手背,必须两个老师在场的时候才允许执行。复旦大学教授说道:我们这个社会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教育。我们不要轻易向社会让步,我们也不要轻易向我们的孩子让步,也不要轻易向家长让步。我们这个社会要赋予校长、老师更大的权利、更高的荣誉、更好的待遇,但是也应该赋予他们更大的责任。反观我们的教育呢?一味地保护学生,我们自己在管理学生时却过于畏手畏脚了。


    当然,惩戒教育是一把双刃剑,用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如果掌握不好尺度,它便会成为某些不良教师滥用职权的工具,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制定出一套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我们以后在教育学生的时候可以做到有章可循。我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教育的美好明天也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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