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提升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效性研究(节选)———以南京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为例
创建时间:2015年05月04日
所属分类: 教学教研

[摘 要]随着国家对教师队伍培养力度的加大,以名师工作室为重要载体带动和引领骨干教师发展成为各地教育部门的一种选择,名师工作室建设也因此有 “井喷”的态势。但是,在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发展特色不够突出、区域发展差距较大、运作成效良莠不齐和规范管理有待提升等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问题。要通过制订成立名师工作室的标准严把入口关,通过实实在在的经费支持提供物质保障,通过成立监督检查机构和制订奖惩考核制度巩固和扩大成效。


三、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推进策略

(一)把好“栽花”之关

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既可以放大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更多优秀教师搭建发展和成长的平台;也可以促使名师在已经成名的基础上实现不断的自我超越,取得更多的教学和研究成果;还可以更广范围地带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鼓励名师积极成立工作室很有必要,但必须从源头上把好名师工作室的“栽花”之关。一方面,要合理规划工作室的发展梯度。名师工作室的发展应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阶梯式发展规律。名师工作室的数量,校级应该最多,其次为区级,市级相对更少,最终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金字塔式”建构模式。而目前名师工作室的现状是市级数量明显偏少,校级数量居中,区级数量最多,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拿在手上,需要教科和教研业务部门的合作介入。市级需要综合全市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等名师的整体情况,合理规划发展梯度。同时,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发展原则,选拔成立一定数量的市级名师工作室,改变市级建设“落后”的状况,形成市、区、校三级名师工作室的塔顶。区级需要从本区域名师和教育发展程度的现状出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名师成立校级工作室,并从中选拔和挂牌适量的区级工作室,推动区域内名师工作室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科学制订成立名师工作室的条件。成立名师工作室是名师一种自发的、自愿的和内在的需求与愿望。但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必须具有明晰的条件和规范的要求,并通过严格的审查和考核后才能批准成立。工作室成立的要求越规范、越清晰、越具体,申请人越能掂量成立之后能否适应和有效开展工作。市、区、校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条件可以从挂牌名师的要求、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工作室的主要任务等方面予以细化,再通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学校访谈等途径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把好工作室的组建之关。

(二)提供“育花”之需

调研数据显示,南京市120个名师工作室中,有独立办公地点的占70%,有1万~3万元较为稳定经费来源的占 80%。但还有为数不少的名师工作室没有任何经费来源,也有众多的市、区级名师工作室并没有享受到市、区级财政经费支持,比较有限的经费仅仅来自学校。此外,除少数名师工作室既有机制又有成效之外,多数处于“有机制无成效”或“无机制无成效”的停摆状态,基本上没有任何工作运作和进展。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第一,提供实实在在的经费支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为名师挂牌成立市、区级工作室的同时,应该给予配套的工作经费。学校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比例的经费支持,从而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此外,还必须制订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经费专款专用。第二,制订具有引领性的建设要求。成立名师工作室不是为了摆样子,不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验收,而是为了加强教育科研,促进事业发展。从这个角度讲,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不能停留在各级名师工作室自己制订发展目标的层面,而应该根据本市、本区、本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发展需求,名师及其工作室成员的基本情况等制订具体而明确的建设要求。比如,经过一段时间 ( 可以是1~2年或3~5年) 的建设与发展,名师工作室在自身机制建设、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不同层次教师培养、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发表或出版等方面究竟需要达成什么样的目标,都应该做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只有这样,各级名师工作室才会有压力和动力,也才会有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第三,搭建丰富的交流研讨平台。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发挥自身成员的智慧优势,更需要借鉴其他工作室运作的成功经验。因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跨区域的名师工作室交流研讨制度,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也可以开展不同城市间名师工作室的对口交流活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托名师工作室建立联片教研制度,形成区域研究特色。学校可以建立起与市、区级名师工作室的网络对接,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为本校名师工作室参与更多更高层次的交流研讨活动创造机会。

(三)讲求“开花”之效

名师工作室的“栽花”最终为的是让其开出更加美丽的“花朵”,取得切实的成效。当前,尤其需要在提高和检验“开花”之效上下工夫。一是需要成立监督检查机构。从调研情况来看,各级名师工作室有无内部规章制度、有无具体的发展目标、建设成效如何等情况,均缺乏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这也是导致工作室出现各种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笔者建议市、区、校三级管理部门在制订各级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专门负责考核、督促各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例如,市级监督检查机构可以由师资发展处牵头负责,区级监督检查机构可以由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校级监督检查机构可以由教科室或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二是需要制订奖惩考核制度。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市、区、校三级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对于那些达到或超出预期建设标准、取得良好成效的名师工作室,各级管理部门可以在经费、人员、时间、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 对于那些没有按照建设标准完成相关任务“有名无实”的名师工作室,可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提醒、督促和撤销等形式的处理,以优化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大环境,使其真正成为教育领域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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