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年01月14日
所属分类: 最新公告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拟定于2016年8月举行终评与颁奖活动。

为了推进我校创新教育的发展,展现师生创新风貌,为优秀的师生提供展示的舞台,学校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内容

(一)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本届评奖活动包括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奖、少年儿童创意奖、科技绘画奖、辅导教师奖、组织奖、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奖等。

二、参赛资格

(一)18周岁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提交近1年(2015年9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启迪性的创意作品。

(三)曾参加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及改进的作品除外)。

(四)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三、申报办法

(一)本届活动主要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组织单位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完成全部网上申报提交工作,逾期视为放弃。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集体作品按第一、第二发明人(不得超过两人)的顺序依次填写,作品指导教师只可填报一名。

(三)参赛发明作品应按要求填写有关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和制作过程等内容,并上传1-3张照片。

(四)创意作品按有关要求上报,可以以文字、设计图、照片等形式表达,要求表述清晰。

(五)科技绘画奖、辅导教师奖、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奖的申报,需以邮寄的方式报送材料,一并填写好推荐表及申报表格。

(六)科技绘画奖申报要求: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张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由各地评出5幅以内作品参评,获奖学生不参加现场评定,获奖证书由组织单位代领。(科技绘画奖不需要拍摄成电子版照片上传,所有申报作品均不退回)

四、评审程序

(一)初评

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各地申报作品进行网上评审,从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入围终评。

(二)公示

组委会将推荐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三)终评

组委会将组织终评委员会对已入围的参赛选手及其发明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和答辩,并根据初评和终评成绩确定最终奖项等级。

五、奖励方式

(一)发明作品奖

发明作品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凡获得金、银、铜奖的发明人均获得奖牌、奖金和奖励证书。

(二)创意作品奖

创意作品获奖者均获得奖金和奖励证书。

(三)科技绘画奖

科技绘画奖12名,获奖者均获得奖励证书。

(四)辅导教师奖

主办单位根据推荐教师的事迹评选出“辅导教师奖”,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组织奖

根据组织单位的申报介绍和本届组织作品及获奖情况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金、奖励证书。

(六)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凡在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经申报、考察、评选后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署名授牌。

六、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016年3月底遴选作品

2016年4月1日—4月27日网上申报作品

2016年4月28日—5月20日组织初评

2016年5月21日—6月2日网络和组织单位汇总

2016年6月3日—6月18日进行网上公示

2016年6月中旬下发终评决赛通知

2016年8月(拟定)举办终评决赛和颁奖典礼

 

请有意参赛的学生于2月28日前将作品交科技楼四楼通用技术教研组,联系人:张世臣,联系电话:2672756。

 

                                                                   德州一中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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