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
创建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所属分类: 最新公告

德州一中2014-2015学年度


“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全校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一线班主任。


初步拟定数额30名,班主任10名,任课教师20名(两校区各10名)。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十佳教师”需具有六年以上连续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送高三毕业班的经历。“十佳班主任”需连续两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工作量要求: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必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满量。


3.工作业绩:工作实绩被全校教职工公认且教学成绩优秀。“十佳教师”上学年度考评等级必须为A。“十佳班主任”上年度两个学期必须同时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上学年度考评等级不低于B,成绩在平行班占前50%的名次,且最近五个学年度内获学期优秀班主任的次数在5次及以上,所带班级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骨干作用:“十佳教师”在培养带动年轻教师方面、“十佳班主任”在年级班主任工作及培养带动副班主任方面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指导、帮助青年教师、青年班主任成长,并取得较好效果。


5.教研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科研活动,积极推动“1121”高效课堂的构建。


6.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


7.师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恳踏实,团结协作,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三、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年级和相关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工作,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

  2.坚持标准,确保实效。各年级要组织教师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评选工作的文件,按标准推荐。推荐过程要重品德、突出工作业绩和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要广泛听取意见。

  3.“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均由个人向政教处或年级申报,政教处、年级初选;按比例向学校推荐申报,学校评委会严格按程序确定当选人员。


 4.各年级推荐“十佳教师”参评人员,不得超出规定人数,上年度高三年级增加1个名额。


   四、连续三年被评为“双十佳”的教师或班主任,将作为学校“名优教师”人选,在待遇、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


双十佳评定情况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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